以下是 ptaras 在 18-10-2012年即将举行的
公司常年大会(AGM)要投票表决的决议案部分内容。
第7条决议案(resolution 7)是要赋予公司董事权力在下一次会议之前的期限内,
可以任意增加公司股票数目不超过公司的10%总票数。
任意,也既是任其董事之意,只要是董事认为对公司有好处就可。
这是没有标准的,往往公司董事以增加流通量作为借口,
实际上是他们自己。。。。。。不说了,这些大家心知肚明。
无论如何,请千万别通过这条就对了。
ptaras 的 special resolution 是要让公司董事增加法定股本,
从 1亿零吉增加14亿,成15亿零吉法定股本。
之前是本人自作多情,以为公司要派红股送免费涡轮,
后来细想下,发觉董事可以派红股,也可以股息再投资(dividend reinvestment scheme),
也可以用第7条决议案,每年任意增加总发行票数的10%。
有出席 ptaras 公司常年大会的股友,请注意:
请投票反对决议案中的这条
“Authority to Issue Shares“,
所以,在第7条决议案 against 的格子中打叉,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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